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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常年法律顾问选聘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来源: 厅政策法规处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 <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的通知》(辽法办发〔2025〕4号)要求,辽宁省水利厅通过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选聘程序,确定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为拟聘常年法律顾问,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聘律师事务所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邮件反映情况。为便于了解情况,请反映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同时提供相关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对匿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与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

  问题反映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话:024—62181405

  电子邮箱:zcfgc62181401@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省水利厅法规审批处

  辽宁省水利厅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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