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水利局:
2025年5月26日,你单位报送了《关于 <连山区新台门镇自控翻转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的请示》(葫水利〔202 连山区新台门镇自控翻转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5〕18号)。省水利厅依法受理后,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基本同意该初步设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连山区黄湾河新台门镇自控翻转闸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镇新台门村、女儿河支流黄湾河下游。经多年运行,该闸存在干砌石海漫冲刷、散乱,闸室、消力池及翻板闸预制梁板混凝土表面破损、剥蚀、局部露筋、裂缝较多,翻板闸闸板行走机构锈蚀翻转困难、缝间止水老化失效、翻板闸底部及板块间等常年漏水,调节闸启闭机超年限使用、锈蚀严重、闸门启闭困难,缺失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等问题。经葫芦岛市水利局安全鉴定,认定为四类闸。为保证工程正常安全运行,提升农业生产质量,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对该闸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标准及规模
基本同意工程主要任务为灌溉,灌溉面积0.1万亩。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正常蓄水位161.4米,10年一遇闸上水位为163.33米、相应下游水位为163.24米,20年一遇闸上水位为163.74米、相应下游水位为163.65米,最大过闸流量为616.00立方米每秒。
三、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拆除原自控翻转闸,新建钢坝闸,拆除重建闸上、下游翼墙。新增观测设施。钢坝闸由上游铺盖、闸室、消力池、海漫、防冲槽及两侧翼墙组成。钢坝闸总宽53米,共1孔,拦河闸顺水流方向总长55.43米,其中上游铺盖长5.0米,铺盖顶高程为159.9米;新建闸室与消力池长11.0米,堰顶高程159.90米,池底高程158.95米;海漫长31.43米,高程为159.90米;防冲槽长8.0米,顶高程由159.90米降至下游河床。
四、工程投资及工期
核定工程总投资1230.65万元,工期11个月。
五、其他
基本同意建设期管理机构为连山区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运行期管理机构为新台门镇人民政府。
请你局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抓紧组织开展招、投标等施工前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项目“四制”,规范财务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和竣工验收,使工程尽早发挥功效。工程竣工验收由辽宁省水利厅主持。请商有关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招标事项核准事宜。
原《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连山区黄湾河新台门镇自控翻转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2024〕301号)作废。
辽宁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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