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组建辽宁省水土保持专家库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对收到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了逐一初审,现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向我厅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后我厅将发布理论考试的具体通知,请及时关注辽宁省水利厅官方网站。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4-62181629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政编码:110003
附件:辽宁省水土保持专家资格申请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水利厅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