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吉天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收悉。经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
一、批准事项
你公司银河湾二期项目位于沈阳浑南东陵南街18-20号,为新建房屋建筑项目,建筑总面积171733.56平方米。为保障建筑工程开挖和地下结构施工,需对场地基坑进行疏干降水。同意该项目采用管井降水方式,降水井70眼,降水总天数276天。基坑日最大涌水量21016立方米,日最小涌水量6139立方米,施工期总涌水量275.05万立方米。其他技术要求按照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银河湾二期项目基坑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执行。
二、有关要求
1.按照规定,你公司应向我厅提交发放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和试运行报告,经我厅验收同意后发放取水许可证,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畴。
2.你公司应安装核准取水计量设施,并做好计量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
3.你公司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4.你单位需密切关注基坑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如出现不利影响应首先停止疏干降水工作,待问题解决后才可恢复工作。
联 系 人:梁松雪
联系电话: 024-62181303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