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答辩预通知
2018年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答辩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7日
信息来源:人事教育处
各有关单位:
2018年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评审会议拟定于3月30日至4月1日在沈阳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及答辩时间
3月30日专家审阅申报项目材料;3月31日、4月1日答辩,各项目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答辩地点
天都宾馆。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方型广场西500米左右)。
三、答辩范围与方式
公示无异议申报项目都可参加答辩。答辩采取答辩人到评审会议现场答辩的方式,由答辩人播放多媒体介绍科研成果,并回答专家提问。
四、其他事项
1.科研成果前三完成人原则上均应参加答辩,答辩人员应按答辩时间要求提前30分钟到答辩预备室等候。
2.进入评审会议室的答辩人员不超过3人。
3.答辩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简明扼要地介绍主要技术内容、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的创新点、推广应用情况等。每个项目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委提问、答辩人员解答一般不超过5分钟。
4.答辩采取自愿方式,如答辩前申请撤销,按自行申请撤销奖项处理;超过规定答辩时间60分钟仍未到达答辩预备室的,按弃权处理。
5.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评审环境的宁静、和谐,邀请厅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评审会议,与评审无关的单位(包括推荐单位)及个人均不得进入评审场所,不得从事影响、干扰评审公正进行的活动。如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项目参加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鲁晶,电话:024-62181459,66127
辽宁省水利厅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