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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辽宁省2021年第一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6日   来源: 监督处

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规定,省水利厅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第一批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工作的对象、报送材料、程序、其他事项和要求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辽宁省2021年第一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预通知》(辽水监督函〔2021〕109号)规定执行。

  二、本次考核的知识考试采取现场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省水利厅将根据能力考核结果和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

  三、本次考核报名采取网上受理的方式,受理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申报三类人员考核的施工企业须将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辽宁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办理(网址:https://www.lnzwfw.gov.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政策解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  亮 024-62181420

  网上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靖智 024-83988671

  三类人员管理系统客服电话:400-027-0009转1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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