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精神,全面强化我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省水利厅对各市开展了2016年上半年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组按照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原则,认真执行考核标准,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分别对14个市及昌图县、绥中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32个大中型水利工程进行考核赋分。
考核成绩按照局机关得分占40%,所属2个工程得分各占30%的比例,赋分计算得出综合得分。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经厅安委会审定,考核等级确定如下:
优秀单位:鞍山市、阜新市、朝阳市、绥中县、盘锦市、昌图县、本溪市、辽阳市、大连市、丹东市、锦州市、葫芦岛市、营口市、沈阳市。
良好单位:铁岭市、抚顺市。
量化考核结果及分项得分表见附件。
二、工作特点
通过对局机关和所属工程项目,总计48个单元的考核,发现各单位在工作中存在以下特点:
1.各地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在3月份开展了2015年度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后,朝阳、鞍山、绥中、昌图等地纷纷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到省属水管单位进行交流学习,针对考核标准开展业务培训,整体提高了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和外业现场的管理水平,此次考核成绩较上次考核有较大提高。
2.大部分市按照省水利厅要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监管考核工作。沈阳、鞍山、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朝阳、盘锦对所属县区开展了安全生产考核,督促指导县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3.各地区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趋于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基本实现了“6个100%”。即:企事业单位安全责任人录入率100%,工程政府责任人、相关安全责任人录入率100%,新建工程录入率100%,工程经纬度、规模等信息录入率100%,隐患录入整改率100%,隐患和事故月报表上报率100%。
4.很多工程项目材料准备充分,发现问题整改迅速有力。如:绥中县龙屯水库、海城市王家坎水库、昌图县红山水库、彰武县巨龙湖水库、本溪市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海城市山咀水库、彰武县大青沟水库、盘山县青年水库、建平县白山水库、瓦房店市东风水库、凌源市菩萨庙水库、盘山县八一水库等。
三、存在问题
1.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未全部逐级落实。水利部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抚顺、铁岭、葫芦岛、丹东、大连尚未对所属县区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考核。
2.沈阳、锦州、抚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隐患录入不符合要求。隐患录入偏少,说明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认真、录入不及时。
3.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不符合要求。水利部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相关机构负责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明确强调安委会办公室为议事协调机构,不属于水利安全监督常设机构。
4.对照考核标准,各地区各单位在内业资料和外业现场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共性问题:
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全部覆盖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未以正式文件颁布,且未报省水利厅备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等。
二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签订的部门及单位不全;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或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未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应急物资台账、存放地点不明确;工程设施设备未定期进行维修养护;安全操作规程、维修养护规程未上墙明示;现场安全标志设置不全;护栏、盖板、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尚未开展安全生产考核的市要尽快对所属县区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级减弱的现象。
2.各地区要加大对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排查整改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
3.各地区要将本通报转发至所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抓好落实整改,全面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辽宁省水利厅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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