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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来源:水保移民处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监管,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8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办水保〔2023〕17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

  本次征求意见采取电子邮件反馈形式,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ushuai1229@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或信封上标注“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意见”。

  辽宁省水利厅

  2023年11月29日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监管,更好发挥水土保持方案的源头把关作用,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8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办水保〔2023〕17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行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制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的对象

  1.生产建设单位提交我省审查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2.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等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时,抽查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二、评价的指标和等级

  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指标分为一票否决项指标和常规项指标两类。质量评价采取评分法,以100分为基准分,设置加减分项,具体评审内容及赋分标准详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质量评价结果按得分情况划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90分以下、80分及以上)、合格(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

  三、评价的组织实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工作,应当按照“谁评审谁评价、谁检查谁评价”的原则组织实施。

  1.审查审批环节质量评价。各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及其委托的技术评审单位,依据审批权限和《评分表》,对受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质量评价,质量评分以技术评审单位赋分与技术评审专家赋分的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

  2.监督检查环节质量评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等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活动,对抽查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依据《评分表》进行质量评价复核,复核质量评分以监督检查组赋分作为最终得分。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及其委托的技术评审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1.对审查审批环节评价结果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对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可减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频次。对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等级为合格与不合格的,应提高对该等级项目的现场检查频次和验收核查比例,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于存在一票否决项任意一项情形的,不予通过审查审批,并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要求,依情形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

  2.对监督检查环节复核结果实施责任追究。省、市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未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复核结果偏差较大的,各有关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影响审批结论的问题,要督促审查审批部门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对方案质量问题突出、多发频发的地区,要根据情节和后果,采取约谈、向同级人民政府通报等方式进行追责。对技术把关不严不实的技术评审单位,可取消其技术评审资格。对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责的专家,要取消其入库专家资格,并告知其所在单位。对存在私自审批、“隐性审批”等涉及违法违规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对推动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工作。

  2.强化信息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管理,坚决杜绝不按审批流程办理等“体外循环”的现象发

  生,强化信息管理,做好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信息录入工作。

  3.做好宣传解读。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生产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专家等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评分表(试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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