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辽宁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来源:厅水资源处
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取用水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制度,规范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依据《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水资源处起草了《辽宁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前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 系 人:董珺璞
联系电话:024-62181301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附件:《辽宁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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