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旱情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5日
来源:水文防御处
为制定适应辽宁省实际的旱情分析评估指标,提高辽宁省旱情识别与评价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辽市监发〔2020〕28号)的项目计划,辽宁省水利厅组织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编写了地方标准《辽宁省旱情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1年12月4日前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1.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通信地址:1.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2.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4号
邮 编:110003
联 系 人:张丹 王玉成
电 话:024-62181276 024-62181888
电子邮箱:39126556@qq.com
附件:1.征求意见表
2.《辽宁省旱情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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