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全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农村饮水、农村水电、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研究起草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为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提供相关服务。
(三)为指导全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为指导全省农村饮水工程、农田灌排骨干工程设施建设、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开展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省“大禹杯”竞赛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开展省级水利工程规划建设项目相关技术审核工作;开展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文件编制与修订工作。
(六)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七)为实施全省水政监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八)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开展水利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九)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