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波代表:
您提出的《开展我省水库大坝普查监测和加固防范化解水库重特大风险》收悉。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水库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共有水库743座,总库374.1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37座,库容344.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76座,总库容21.1亿立方米;小型水库630座,总库容9.0亿立方米。
二、保障水库安全运行采取的措施
一是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定期对水库外观状况、工程质量、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每年年初制定全年水库安全鉴定计划,需鉴定工程实现动态清零。
二是做好工程维护及害堤动物防治。为有效破解公益性水库运行管理难题,我省积极推行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工作,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部实现社会化管养。按照水利部要求,2023年,我厅全面排查水库害堤动物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治理,并对害堤动物危害情况进行了普查,未发现危害。
三是加强水库台风及洪水防御。2023年汛期,开展纳雨能力分析,点对点调度中小型水库,完成16轮强降雨过程水库防御工作,实现水库防汛“零事故、零伤亡”。在防御台风过程中,指导水库实施预泄,下发水库强降雨防御警示通报,发送责任人履职提醒,24小时紧盯水库运行状况,督导各地做好巡查,防止水库漫坝垮坝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四是提高水库抗震防灾能力。按照《辽宁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以地震易发区水库为重点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2021年,组织开展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作,并对地震影响较大的23座小型水库开展变形观测设施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您的建议,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水库建设中,与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在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水库选址避开活动断层,同时考虑与城市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和比较充分的溢水范围,充分论证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适当提高城市上游大中型水库的防洪标准。同时,依规对重点新建水库开展蓄水前地震监测等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要求,在水库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要求有关单位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对鉴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督导有关单位对可能出现的溃坝风险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采取除险加固、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督导有关部门制定保坝应急措施,并限制运用。
三是依法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落实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对设计报告内容的审核,确保抗震措施科学有效。
四是落实全省水库“三个责任人”,建立完善的安全和防汛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全省水库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汛前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推动防台措施常态化,在台风来临前,结合水库流域气象预报,指导各地预泄腾库,做好水库现场值守,加密巡查和报汛频次,预置抢险物资和人力,做好人员紧急避险转移准备。
五是开展超标准洪水或溃坝后果分析,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绘制洪水风险图;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及预案流程,细化应急处置方案;绘制人员转移路线图,明确人员转移响应机制;加强与地震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地震险情应对措施纳入培训体系,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演练。
六是加强水库标准化管理,落实补助资金,组织各地进一步加强水库的维修养护,督促各地推进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提质增效,将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纳入专业化管护范围,促进水库大坝害堤动物巡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组织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确保水库工程安全度汛。
七是启动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巩固提升、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对重点小型水库和全部中型水库开展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工程视频监视设施建设,完善省级水库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实现全省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全覆盖。
八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待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后,推进各地及有关单位在重点大型水库坝体、坝基等重要部位安装必要的地震监测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确保水库在受到地震作用时可进行速报和预警。同时积极配合地震部门开展大坝附近活动断层调查和监测,分析判定断层活动对于大坝稳定性的影响。
联 系 人:尚真宇
联系电话:13940569339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