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灾后重建促进灾后能力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8·20”暴雨洪水灾害以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葫芦岛市特别是建昌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把恢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多措并举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一)坚持高位推动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入冬前、春灌前、汛前“三步走”重建目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灾情统计、应急抢修、项目谋划储备等工作。
二是先后多次与葫芦岛市政府召开会商会议,专题指导受灾最严重地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三是采取县乡全面普查为主,市级部分抽查、省级重点核查为辅的方式,做实做细灾损核查工作,分地区、分类型做好报灾、核灾工作,增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针对性、精准度。
四是开辟涉水审批“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边建边审”的原则,全力做好涉水审批服务保障工作,助推灾后重建提速增效。
五是印发《辽宁省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和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提升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梳理建昌县灾后重建水利项目19个、总投资4.56亿元,水利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12个、总投资5.70亿元。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工程建设
一是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前往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汇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是4月23日,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与葫芦岛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推动葫芦岛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后,葫芦岛市梳理报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缺口项目清单,经省水利厅复核后,共涉及28个项目、5.03亿元资金缺口,其中建昌县涉及项目6个、资金缺口2亿元,相关情况已报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三是2025年已落实建昌县省以上水利资金0.31亿元,用于蒿桑河、茅河2条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河长16.6公里;积极争取省以上资金1.36亿元,用于建昌县大凌河、六股河、黑山河河道治理,治理河长33.1公里,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是支持葫芦岛市累计开辟应急水源235处;通过实施管网维修、明管铺设、联网并网等措施,修复农村供水工程512处,恢复供水人口15.74万人,受灾地区已于2024年底前全部恢复正常供水。其中,涉及建昌县工程350处、人口7.5万人。
五是实施建昌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项(葫芦岛市11项),全面提升相关水库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功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继续全力支持建昌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一)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紧盯中央资金支持政策,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继续对建昌县予以资金倾斜,对水利项目做到优先落实、优先安排。近期,省水利厅将下达建昌县中央水利资金0.39亿元,其中,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向建昌县倾斜资金0.38亿元,占本次安排资金的97.4%,主要用于水库移民、中小河流治理、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等项目建设。
(二)指导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指导葫芦岛市及建昌县锚定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规划目标,全面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结合《辽宁省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和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划,帮助建昌县精准谋划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储备,为进一步争取省以上资金支持做好准备。
(三)帮助拓宽投融资渠道。帮助建昌县水利部门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谋划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协调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予以政策倾斜,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募投建管一体化等创新方式参与建昌县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帮助运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推动更多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投入到建昌县水利项目建设工作中。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玉龙
联系电话:024-62181402
辽宁省水利厅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