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供水基本情况
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我省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结合乡村振兴补短板、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等专项任务,统筹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十四五”以来,全省共实施农村供水工程1310处,覆盖受益人口320万人。截至2024年底,全省农村供水总人口1896万人,建有集中供水工程2.2万处,覆盖受益人口1713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8%,规模化供水覆盖比例33%。
二、主要做法
对于您提的“目前农村饮用水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近年来,我省主要有以下做法: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工程建设
“十四五”以来,全省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我厅联合发改委等9厅局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115次业务会议议定,按照项目总投资40%落实省级补助资金。2022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分解落实省级补助资金4亿元,并充分发挥省级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利用政策性金融贷款、引入社会资本的多渠道、多元化方式筹措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及改造。截至2024年底,全省累计下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3亿元,利用地方债券、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筹资60.8亿元,资金投入及整合力度较“十三五”期间大幅提升。
2.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工程建后管护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机制。按照水利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部署,2024年以来,全省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我厅印发《辽宁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县域集中统管”和“县域分级统管”两种模式,并指导地方通过政府组建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配备县级专业化管护队伍,推进专业化管护。截至2024年底,全省68个县(市、区)由本级人民政府印发了县域统管工作方案,50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县域统管。
二是持续做好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十四五”以来,全省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投入机制,累计投入省以上维修养护专项资金48361万元,维修养护工程10953处,服务人口1053万人,通过计划落实、清单管理、目标控制,有效解决了12314监督举报、工程老化失修、水源保证率低、水质不达标等问题,保障了工程基本运行。
3.推进部门协同联动,全力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2023年以来,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提出到2025年底,千人以上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水质巡检全覆盖等任务目标。按照国家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疾控局、省乡村振兴局,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一是配套完善水质处理设施设备。通过实施工程标准化建设及维修养护,配套更新净化消毒设施设备1210台(套),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现了“应配尽配”。同时,指导各地针对千人以下集中工程及分散用水户,因地制宜采取设施设备配套、投加漂白粉、漂粉精等措施,保障供水水质安全。二是建立健全水质监测检测体系。我厅会同省疾控局,每年联合印发工作通知,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水质监测检测体系。省疾控局组织各县级疾控部门,每年枯水期、丰水期各开展1次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监测点位实现乡镇全覆盖。我厅每年落实省级水质检测补助资金1980万元,组织各市、县级水利部门,依托具有资质的千吨万人水厂水质化验室、区域水质检测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水质检测,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实现水质巡检全覆盖。三是加强水质问题整改。指导各地水利、疾控部门,加强水质数据共享,对水质监测检测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进行复检,推进水质问题整改,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4.加强农村供水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近年,我厅先后制发了《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农村饮水安全小贴士》《冬季农村供水防寒防冻知识手册》《农村供水用水户明白卡》等,并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日,广泛宣传农村供水安全知识和节约用水意识,提高农村居民对农村供水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督促各地加强人员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供水运行管护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管护人员考核标准,从工作业绩、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对于您对我省现有农村供水问题提出的五点建议,我厅深表感激。下一步,我厅结合实际,按照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按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2025年,省财政计划投入4亿元(目前已分解下达1亿元),全省计划建设农村供水工程300处,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预计到2025年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规模化供水覆盖比例达到36%。
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指导各地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由本级人民政府主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县域统管工作方案,建立县域统管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模式,分阶段、有成效地推进县域统管及专业化工作,确保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三是深入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按照水利部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任务目标,对照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通过工程建设及维修养护,推进优质水源置换,更新配置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供水水质保障水平。
四是持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宣传。进一步做好水质净化消毒知识宣传,引导部分地区农村群众转变传统思想观念,鼓励养成消毒饮用习惯,全面普及倡导群众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农村供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厅将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农村供水相关工作,补齐全省农村供水短板,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联系人:刘克俭
联系电话:024-62181968
辽宁省水利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