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洪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鸭绿江跨流域调水经济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鸭绿江跨流域调水工程是国家批复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受益范围涉及沈阳、大连、朝阳等12个地级市及昌图县,受益人口近2700万人。
近年来有关水源保护及生态补偿等问题备受关注,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在积极呼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补偿力度。我省自2007年开始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对市县的财政纵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政策,先后确定了省对东部生态重点区域、跨市饮用水源上游地区、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省对市县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其中,宽甸县、凤城市和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白石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别享受了我省东部生态重点区域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政策;2015年,省切块安排上述地区2项生态补偿资金5889万元,由县区政府统筹安排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支出。
下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现行有关生态补偿政策,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加大支持补偿力度,以促进丹东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补偿等各方面因素,加快推进水权、水价、水资源费税等改革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跨流域调水工程有关水资源调出区、下游影响区和受水地区间公平合理、科学适度的生态补偿机制。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水利厅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