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为全省粮食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启动农田水利升级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文件精神,省政府针对当前我省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薄弱环节,正着手研究制定全面启动农田水利工程升级行动,重点开展水田灌区节水改造(渠首改造、渠道衬砌为主),旱作耕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建设、经济作物为主),涝区综合整治(大中型泵站改造、涝区河道治理为主)等工程建设,通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工程措施和机制创新,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大幅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自2012年全省水利系统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年”活动以来,水利工程质量,特别是实体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明显增强,工程优良率大幅提高。针对部分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仍存在的质量短板,下步工作中我厅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质量意识,实现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补齐质量短板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有效开展质量抽查、质量飞检和差别化监管,实现质量监督工作的全覆盖,确保每项工程质量在施工全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
二是注重工程实效,改变传统验收方式。当前,我省农田水利工程普遍采用县级自验、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三级验收检查方式,并把市级验收作为终验成果。2014年末,省水利厅针对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全面全程的动态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确保项目不重不漏,责任主体、责任人一目了然,数据信息及时、准确、有效。
三、深化农田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一是全面推行项目申报,强化方案设计的科学实用性。由受益群众、村集体、合作社提出项目申请,经乡镇、县、市三级复核后上报,确保安排项目地点和项目类型科学合理,真正反映群众的需求。
二是完善农田水利组织发动机制。2016年我省将试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先建后补”机制,小农水项目从受益群体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调动各方面尤其是受益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深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创新。大力推广“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社会公示、群众参与”等机制,巩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继续抓好全省农业水价改革和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明晰工程产权归属,全面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责任。
四是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抓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培育灌溉排水、灌溉试验、农村供水等专业化服务队伍,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社会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
五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在例行开展农田水利工作检查验收之外,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开展资金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水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及项目立项、施工、验收、后续管理等环节全过程的资金和项目监管机制,为加强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稳步推进农村水利工程建后管护
一是强化建后管护,确保长期发挥效益。在全力抓好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同时,抓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积极推进抗旱服务队、高效节水灌溉设备维修服务队等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公益性服务职能,以及在小型水源工程、灌排设施的维修养护中的作用,确保农村水利工程在粮食生产中发挥作用。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后续维护投入力度。2013年以来,全省已投入省以上维修养护资金共计7.8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36亿元,省级资金4.53亿元),用于工程的后续维护管理工作,有效改善了全省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同时,对全省农村水利工程逐处进行资产登记,确定了管护人员,落实了管护主体,签订了管护协议,保证了工程的完好率及良性运行率。
三是明确中小型水库功能权限和权益归属。我省现已注册登记中型水库76座,小型水库684座,省水利厅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水库调度和管理,确保大旱之年有水可用、及时调水。一是落实大坝安全责任制。按照规定,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大坝安全责任制,按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具体职责。二是明确防汛抗旱统一调度。对于大坝安全工作,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施监管,但水库的调度运用必须服从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三是编制了各类计划及预案。水库每年需根据承担的任务编制《年度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年度水库“三生”供水计划》、《水库度汛计划》、《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规程》等。所有计划及预案由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水库按照批复的计划进行调度运用。四是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014年,我省为每座小型水库配备了1名库管员,汛期增设1名临时库管员,并出台库管员管理及考核办法,印发小型水库库管员工作手册,全面加强对库管员的管理。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水利厅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