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巡查暨安全生产年末大检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编辑:水利厅liuyang         来源:监督处

  近日,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辽水监督〔2021〕66号)要求,水利厅成立三个巡查组,历时2周时间对各市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巡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此次巡查工作采取听取各地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内业资料的方式进行,从基础保障、事故控制和疫情防控、综合评价和奖励加分4个考评大项以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等13个小项进行巡查评价,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部分。同时,巡查组对随机抽取的各市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进一步督导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提升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法人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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