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编辑:水利厅liuyang         来源:厅办公室

  各市水利(水务)局、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厅机关各部门,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省防办:

  1月25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确保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委传发[2020]1号)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抓紧落实各项措施,采取应急行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呈蔓延之势,疫情防控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和严峻考验,是一项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国家至高利益。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为夺取这场斗争的胜利作出贡献。

  二、迅速建立各方联动、高效有力的联防联控指挥机制

  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水利系统各级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构建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联防联控工作体系,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所属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水利系统防范疫情预案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办公园区严格实行“三控”措施,即对进出人员体温量测、身份登记、情况记录监控措施。各个门卫、各个办公楼要配备红外额式体温计,实时对过往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并做好量测、登记和情况统计记录;要对园区食堂、会议室、停车场、收发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定期消毒;要为每个洗手池配备消毒洗手液,保证办公场所勤通风。

  三、进一步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收集、协查、通报工作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在岗值守,落实带班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同时,要建立春节返乡职工情况报告的信息网络,切实加强管理,建立登记报告、健康随访和疫情快报制度,严防和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要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建立联防联控应急保障机制,遇有情况第一时间能够果断处置。

  四、要认真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要教育干部职工既要高度重视,又不要过度恐慌,对干部职工中出现的思想动态要随时了解和掌握,正确引导。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警惕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借机造谣生事,严防西方敌对势力把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问题政治化。同时,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进一步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园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引导干部职工勤洗手、戴口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行为规范。

  五、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与确保当前供水安全紧密结合起来

  各地要按照当地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供水水源地的实际情况,加强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省水资源管理集团要切实加强省直水库、重点输供水工程人员水安全保障工作。全省水文系统要对水量、水质要切实加强监测,及时准确地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水质情况。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供水技术规范要求,对采用地表水源的,近期要增加水质化验次数和内容,确保供水安全。要对村镇集中供水点供水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落实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于一家一户的分散水源工程,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农民安全用水的宣传和指导,必要时定期抽查工程设施的卫生状况,并帮助农户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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