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0日          编辑:水利厅liuyang         来源:规财处

  辽宁省水利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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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省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和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省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省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省内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并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辽宁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省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承担全省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省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省水利厅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水利厅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水利厅本级

  2.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3.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4.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第二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3415.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8293.1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095.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197.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651.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8%。主要是其他省直单位专项拨款以及各市水文局承接水质监测等劳务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470.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主要是“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全省水文站网设施设备维护费等项目。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4729.98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省重点输水工程省级资本金投入2亿元;二是增加省重点输水工程还本付息资金2亿元;三是增加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工程和水文实验站建设工程中央及省基本建设资金4400万元。

  (二)支出总计178558.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091.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9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8.8万元,资本性支出162.82万元。

  2.项目支出150467.7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3%。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3197.16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省重点输水工程省级资本金投入2亿元;二是增加省重点输水工程还本付息资金2亿元;三是增加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工程和水文实验站建设工程中央及省基本建设资金440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856.47万元。

  主要是部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部分项目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以及部分项目由于工程特殊性需要跨年度实施等多种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532.82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项目580万元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2020年未开展;二是中央新增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费、第七批水利救灾资金、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3省洪涝灾害),到位时间较晚,未能实施。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16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86.48万元,项目支出14808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807.17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省重点输水工程省级资本金投入2亿元;二是增加省重点输水工程还本付息资金2亿元;三是增加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工程和水文实验站建设工程中央及省基本建设资金44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305.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5.62万元,占1.7%;卫生和健康支出1174.83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159374万元,占95.8%;住房保障支出2399.5万元,占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1.25万元,占0.4%。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5.6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131.18万元,主要是厅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完成年初预算的同时,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一并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496.05万元,主要是厅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完成年初预算的同时,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一并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2.5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改革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相关支出在下一年度列支。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9.1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改革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非年初预算。

  (5)死亡抚恤239.75万元,主要是用于去世职工发放死亡抚恤金,非年初预算。

  (6)伤残抚恤46.9万元,主要是为伤残职工发放抚恤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1174.8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75.18万元,主要是厅机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完成年初预算的同时,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一并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099.6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末有部分结转。

  3.农林水支出159373.99万元,具体包括:

  (1)农业农村-行政运行52.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提标支出,非年初预算。

  (2)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758.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提标支出,非年初预算。

  (3)水利-行政运行1742.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运行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在完成本年预算的基础上,将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42万元,主要是厅机关落实河湖长制及“大禹杯”督查检查、法律咨询执法办案经费和优秀党组奖励资金,非年初预算。

  (5)机关服务320.75万元,主要是物业费、房屋维修费及行政审批委托专家等经费,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本年无此科目预算。

  (6)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334.13万元,主要是与水利管理有关的河道监管、水利立法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项目审计稽查等项目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在完成本年预算的同时,上年结转资金一并支出。

  (7)水利工程建设110960.39万元,主要是大伙房输水工程还本付息资金、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除完成年初预算外,执行中追加了重点输水工程资本金、辽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建设工程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等项目。

  (8)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5142.08万元,主要是厅直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在完成本年预算的基础上,将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9)水利前期工作3915.88万元,主要用于我省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资金涉及委托业务费政府采购业务,当年完成了审批流程,资金按合同进度支出。

  (10)水利执法监督88.1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法律咨询及行政执法办案等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3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能到现场开展,案件数量减少,形成净结余已上缴财政。

  (11)水土保持1482.68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在完成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将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12)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3079.56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监控与保护、水库浸没赔偿及抗旱调水补偿等项目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在完成本年预算同时支出上年结转资金。

  (13)水质监测410.65万元。主要用于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及技术指标测定经费。完成年初预算9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已完成项目内容,形成净结余上缴财政。

  (14)水文测报8558.1万元。主要用于水文系统各项目经费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项目由于季节原因,跨年度执行;部分项目尾款要验收后支付。

  (15)防汛3394.57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度汛抢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涉及采购的项目节支形成结余,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16)农村水利769.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项目先建后补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在完成年初预算的同时,将上年结转资金全部支出。

  (17)水利安全监督60.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委托专家费。完成年初预算的2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审批项目减少较多,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

  (18)信息管理647.7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级保护测评及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付。

  (19)其他水利支出4644.41万元。主要用于厅直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经费以及防汛储备库本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7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执行中追加发改委安排的储备库建设还本资金以及支出上年结转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2399.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399.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有人员调动形成少量结余,基本全部完成年初预算。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1.25万元。具体包括:

  (1)自然灾害救灾补助77万元。非年初预算。

  (2)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4.25万元,非年初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5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9668.3万元,占9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5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195.5万元,主要是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非年初预算。

  2.农林水支出9668.3万元,具体包括:

  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9668.3万元,主要是用于水利建设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日元汇率波动形成了还贷结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0年无此类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4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1.4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该项费用无年初预算,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同,均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7%。完成年初预算的2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0批次、461人、3.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利部、兄弟省市来我省调研、检查工作、新疆塔城地区水利职工来辽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活动、外聘人员来单位提供服务等提供的公务接待。未发生外事接待。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98万元,增长47.6%,主要是新疆塔城地区水利职工来辽进行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活动,四川省河长办、陕西省商务厅来我省交流调研,公务接待量较上年略增。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1.4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3%。完成年初预算的8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比上年增加53.67万元,增长13.8%,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

  其中: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用车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9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8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1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47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25万元,比上年增加66.7万元,增长17.4%,主要增加科目在办公费,原因一是2019年下半年新增公务员及军转干部,二是疫情期间防疫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30.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6.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6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75.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32.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9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5辆,其他用车12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水文系统用于野外巡检、检测,取送水样的越野车、商务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3个,涉及资金150404.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38分。组织对4个单位(市)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1809.2万元,自评平均分99.26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个别下属单位在整体绩效执行过程中,存在个别项目因跨年等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资金支付等问题,导致扣分现象。下一步将加大对部门整体绩效的监督督促力度,确保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项目落实工作。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等26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97675万元。其中,对“2020年度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委托“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支付率较低;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用现金结算等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现象;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一些项目未按期完工或验收,个别项目填报的产出指标缺乏佐证材料。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力度,进一步促进项目资金支付;二是以评价促管理,规范地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三是以评价促进度,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进度,加强档案管理,按时上报评价佐证材料。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项):反映除“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以外的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的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业务培训、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人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3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3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3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4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4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用于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非直接受益省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出。

  4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的支出。

  4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反映洪水、地质灾害、台风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补助。

  4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