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本级)2020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0日          编辑:水利厅liuyang         来源:规财处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本级)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本级)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省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和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省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省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省内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并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辽宁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省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承担全省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省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省水利厅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决算单位构成

  辽宁省水利厅(本级)

  第二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本级)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3553.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0810.2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95%。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975.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835.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001%。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743.3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05%。主要是部分跨年度实施项目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6961.16万元,增长38.26%,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重点输水工程资本金及还本付息资金。

  (二)支出总计130242.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32.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7.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98万元,资本性支出25.30万元。

  2.项目支出127810.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13%。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其他水利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6779.08万元,增长39.35%,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预算收入及2019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导致2020年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310.89万元。

  主要是部分需要跨年实施的项目形成的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82.09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如水利前期工作各项规划等已签订合同,需按进度付款;部分项目需要预留质保金跨年度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24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2.21万元,项目支出127810.5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779.06万元,增长39.3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以及2019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导致2020年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7%(这里所指年初预算指相对于预算公开时的省财政1号文件),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72.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62万元,占0.37%;卫生健康支出75.18万元,占0.06%;农林水支出120081.82万元,占99.43%;住房保障支出166.66万元,占0.1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6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1.18万元,主要是厅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7%,决算数略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离休人员十三薪等在2020年一并支出,其余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7.9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改革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决算数略小于年初预算数,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6.8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非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82.66万元,主要是用于去世职工发放死亡抚恤金,非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75.18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5.18万元,主要是厅机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完成年初预算的同时,非年初预算的医疗费补助以及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一并支出。

  3.农林水支出120081.82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52.81万元,主要是水利厅机关人员提标支出,非年初预算。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1742.99万元,主要是水利厅机关基本支出运行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在完成本年预算的基础上,将上年结转资金需本年支付的一并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42万元,主要是厅机关落实河湖长制及“大禹杯”督查检查、法律咨询执法办案经费和优秀党组奖励经费,非年初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51.25万元,主要是行政审批委托专家经费,2019年末未能支付,在2020年一季度陆续支出,非年初预算。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633.46万元,主要是与水利管理有关的河道监管、水利立法执行、安全生产及节水宣传、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利项目审计稽查等项目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81.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有部分项目需按业务进度以及合同约定时间支付。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0869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除完成年初预算外,执行中追加了重点输水工程资本金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3915.88万元,主要用于我省“一河一策”方案及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大多为跨年项目,多项涉及委托业务费政府采购业务已完成了审批流程,资金需按业务进度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同时2019年结转资金一并在本年支付。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789.0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监控与保护、水库浸没赔偿及抗旱调水补偿等项目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410.65万元,主要用于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及技术指标测定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4.84%,,基本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略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实际招投标净结余,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42.9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度汛抢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2.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原工作计划安排变动,部分工作内容推迟,需跨年度完成结算。部分2019年末已办理政府采购等手续,资金未能支付的,在2020年支出,非年初预算。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179.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项目先建后补资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99.99%,基本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略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实际招投标净结余,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60.59万元,用于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督导评审等工作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24.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审批项目减少较多,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500.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储备库还本资金,由发改委安排。非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66.6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6.66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决算数略小于年初预算数,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0万元,主要是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费),此项资金拨付到位晚,当年未能支付,结转下年,非年初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0.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农林水支出9470.44万元,占100%。

  1.农林水支出9470.44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9470.44万元,主要用于省重点输水工程建设项目及水利建设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由于日元汇率波动形成汇差结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78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该项费用无年初预算,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同,均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39%。完成年初预算的53.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经费支出。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7批次,276人,1.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利部工作组、省市单位检查、交流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1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根据当年实际工作安排,接待省级及以上必须的工作检查、交流任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1.61%。完成年初预算的44.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62万元,下降4.63%,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车辆保险及维修养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日常公用经费45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水利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25万元,比上年增加66.70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需要购置防疫用品设备,以及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一并支付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水利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1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0.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4.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3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水利厅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水利厅本级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42.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2020年水利厅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3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用于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非直接受益省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出。

  3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的支出。

  3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本级)2020年度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