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按照《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监管评估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辽宁、湖南垂管局赴我省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沈阳仓库(以下简称沈阳仓库)开展2023年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监管评估工作。
工作组对沈阳仓库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针对细化提升管理水平提出了意见建议。沈阳仓库下一步将继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专业规范、保障高效”的工作理念,全力做好各项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物资、仓库“三安全”,库区之内“零风险”,保证中央防汛抗旱物资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