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水利行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水利厅起草了《辽宁省水利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1年10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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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辽宁省水利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办法(试行)
2.征求意见表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