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印发《辽宁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编报和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监督检查、罚则、附则,共7章38条。《办法》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全链条管理为主线,以规范统一全省生产建设水土保持工作为重点,细化明确了管理流程和具体工作要求。特别是结合我省实际,在方案编报范围、方案编制单位、方案适宜编报时段、方案质量评价、不予许可条件等方面提出更加明确的具体要求。
《办法》的出台,既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具体举措,又填补了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领域没有省级配套制度的空白。至此,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将对我省工程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