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浑南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          编辑:辽宁省水利厅管理员         来源:法规审批处

沈阳市苏家屯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依你单位申请,我厅受理了浑南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取水许可申请书。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浑南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取水许可。

  一、项目概况

  浑南灌区是型灌区,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中西部。灌区设计灌溉面积9.89万亩,有效灌溉面积5.98万亩,种植作物为水稻、葡萄及菜田。

  浑南灌区利用位于浑河桥下游左岸的浑南区上夹河村的渠首进水闸从浑河引水,渠首灌溉引水流量为10.59立方米/秒,现有规模以上灌溉机电井268眼

  浑南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计划改造渠道3条6.105千米,新改建渠系建筑物11座,十里提水站维修,闸门改造9处19孔。工期2024-2025年。随着工程的改造建设,渠道控制范围内的旱地恢复为库灌水田,预计至2025年,灌溉面积将恢复为5.98万亩。

  二、批准事项

  同意浑南灌区年取水量4408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农田灌溉用水,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其中:取用大伙房水库地表水1350万立方米,取用浑河干流区间径流地表水3058万立方米。其他技术要求按照《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关于浑南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技术审查意见》(辽河库水资源〔2024〕58号)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按照规定,你单位应向我厅提交发放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和相关材料,经我厅同意后发放取水许可证,并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畴。

  2.你单位应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将数据传输至省平台,并做好计量设施运行维护,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

  3.取水工程运行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取水。

  4.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

   人:梁松雪  

  联系电话:024-62181303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