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茨采2024年注水油井转、复、增注井地面工程(2404-211081-04-02-947402)涉浑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          编辑:辽宁省水利厅管理员         来源:法规审批处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

  你单位补报的关于申请批复辽河油田茨采2024年注水油井转、复、增注井地面工程涉浑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该工程已于2024年5月份完工,现补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方案行政许可,批复如下:

  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该工程河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和有关建设管理要求按照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审查意见执行(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落实防汛责任人,报送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工程运行期间,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活动,若因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需对本工程进行改建、迁建时,应予以配合,所需费用由你单位自行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其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三、该工程建设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你单位与有关管理单位协商,按照双方协议实施

  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该项目事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本批复仅适用河道及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安全方面,你单位应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

  六、今后,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杜绝未批先建行为。

  

辽宁省水利厅 

20246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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