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全力推进政务公开、透明运行和依法行政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2015年新生成的属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通过辽宁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民心网及相关媒体主动公开。2015年,我厅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刊发各类政府信息4100余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件;向民心网报送政府信息1575条;向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报送重点工作信息922条;编印《农村水利简报》41期、49万份,《辽宁水利简报》21期,《情况专报》35期。省政府网站各月采用水利信息量均排在各厅局前3位。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厅组织成立了网上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组织填报了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和网上行政审批流程确认表,召开了网上行政审批流程现场确认会议和培训会议;完成网上行政审批办理19件。进一步梳理了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事权划分、下放和前置审批事项合并等工作。经省政府审定,我厅保留行政职权45项,中介服务事项8项,已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已公开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172个。公开财政预算信息部门数18个,公开财政决算信息部门数15个,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数24条。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批准信息数82条。
(四)重大政策征求意见、解读和回应关切等情况。一是完成《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相关调研等工作,拟争取列入2016年立法论证项目计划。二是编制印发《辽宁省水利厅行政职权手册》,主要包括省政府审定的我厅权事清单(2015版)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两部分内容。三是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服务事项梳理,制作清单,已上报省编办。四是完成《农田水利条例》、《辽宁省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办法》等36件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五是协调新闻媒体,报道省重点输水供水工程、全省春耕备耕等情况,开展了重点水利工程专题系列报道;2次召开抗旱工作媒体通气会,建立了水利宣传微信宣传平台,成为提供新闻素材、解答水利问题、引导采访事宜的高效便捷通道。
(五)水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全年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89起,其中立案查处案件301件,结案178件,行政处罚383.76万元。履行行政处罚程序4项,行政罚款18.76万元。全年共接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案件144起,反馈调查处理结果136起,其他8起正在处理之中。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办理民心网等情况。今年我厅收到网上在线申请政府信息3件,全部按时合规给予答复告知。受理2件行政复议申请(复议对象均为辽阳市水利局),通过调查核实做出了维持原结论的行政决定。应诉1件行政诉讼(沈河区法院管辖的抚顺村民行政诉讼我厅),法院已作出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裁定。全年处理民心网、政务信箱咨询、反映问题211件,已办结199件,其他12件正在办理。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因人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不够,应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转变工作方式。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想
2016年,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权力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省水利厅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及时更新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评选评审评估等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切实做好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土地征收涉及群体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用地政策、征地公告、补偿标准等信息,保障群体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汛期洪涝灾害信息,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做好预警预报服务。
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案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机制,提高效率。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建立疑难问题答复会商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办理答复事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体系建设。首先是用好新闻发布平台,围绕水利厅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出台、公众关注热点,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以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其次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第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与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信息服务水平。
辽宁省水利厅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