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编辑:水利厅liuyang         来源:厅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辽宁水利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持续推动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河湖治理保护、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监督管理等工作,在省水利厅网站主动公开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和依法行政政府信息2373篇(条)。及时公开最新版本权责清单,按照省水利厅“三定”方案及有关行政法规,及时完善发布调整后的行政机关和厅直属单位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等信息。每月按时向省政府政务公开部门送交主动公开文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在今年汛期,配合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新闻通气会3次;发布洪水预警、水库超汛限水位、山洪灾害、拦河闸坝水量调度、水库水量调度、水库河道防汛等警示通报219期;通过三大通信运营商向相关地区群众发布山洪灾害防御警示短信1.1亿条;在辽宁卫视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4期,滚动播放《防洪避险 平安你我》公益宣传片6次,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防汛救灾信息。

  (二)认真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理,并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的形式答复17件。予以公开13件,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1件。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

  (三)做好网站平台运行管理。严格执行《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全年水利厅网站总访问量1500万余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4个部分36个具体栏目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辽宁省河长制工作简报》《水资源公报》等各类水利统计和业务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

  (四)加强文件信息公开管理。严格执行《辽宁省水利厅公文处理工作办法》,明确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公文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属性标注、公开审查、发布形式等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使用原则,把握好不予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8

7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1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1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如,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信息发布解读还不到位,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配备数量、业务水平仍有不足等问题。

  2022年,省水利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办要求,优化水利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统一发布政府信息,做好《水资源公报》等各类水利统计和业务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做好信息公开共享。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落实网站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认识。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信息。做好涉水事项政策图解制作及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厅网站新闻发布、在线咨询、在线投诉等多种方式,做好社会关心的涉水事项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