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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辽河流域稻作水网体系改造升级的建议》(1478号)答复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3日   来源: 厅办公室

辽水督〔2022〕23号

尹雪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辽河流域稻作水网体系改造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我省农田水利工作始终坚持服务农业生产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为重点,全力提升我省农田骨干设施灌排能力、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特别是稻作生产安全。

  一、“十三五”以来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十三五”以来,省水利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助力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进各项重点农村水利工作顺利实施,累计完成投资59.82亿元。组织实施了大洼、营口等8座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洼区南河沿排灌站等5座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完成177.37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累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面积1416万亩。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农村供水标准”总体目标,结合解决饮水型氟超标问题等专项任务,通过新建、联网并网等措施,实施农村供水工程3863处,改善了435万人饮水状况。其中:重点解决了5.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和42.5万人氟超标等重点水质问题。

  截至2021年底,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534.68万亩(其中水田面积971.1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2.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2;现有农村供水工程23692处,覆盖受益人口1804万人。

  二、全省大中型灌区现状调查和规划编制情况

  为全面摸清我省大中型灌区基础设施现状以及水土资源可开发利用等情况,更好地规划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2021年,我省编制了《辽宁省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辽宁省中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省级建设方案》(以下简称规划)。经与国土三调成果复核,全省现有大中型灌区70座,耕地面积1169.87万亩、设计灌溉面积901.0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778.67万亩(其中水田面积615万亩),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占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的30.7%,大中型灌区水田面积约占全省水田面积的63.3%。

  其中,辽河流域(辽河、大辽河、大凌河、浑河、太子河及其主要支流)共有大中型灌区42座,设计灌溉面积668.1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587.11万亩(其中水田面积521.22万亩),是我省水稻种植的重要区域。根据全省“十四五”大中型灌区规划调查分析的水土资源成果,结合《辽宁省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各河流范围农业用水分配指标水量以及《辽宁省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20)确定的作物灌溉定额分析计算,辽河流域中的42座大中型灌区可供水总量为31.51亿立方米,通过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各灌区全部达到设计灌溉面积预计可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75.77万亩。

  同时,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四类图斑为对象,调查适宜开发成耕地(即宜耕性)的土地资源。目前,工作成果基本形成,待上报国家审核通过后,再进一步确定适宜稻作的土地或可开发为稻作的土地资源。

  三、“2021-2022年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1.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2021年8月,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水规计〔2021〕239号),我省东港、凌海、营口、灯塔等4座灌区纳入实施方案,规划改造灌溉面积188.4万亩、项目控制总投资11.84亿元。其中:涉及辽河流域的有凌海、营口、灯塔3座大型灌区,规划改造灌溉面积133.8万亩、项目控制总投资8.33亿元。2021-2022年,国家累计下达我省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投资计划7.1亿元(其中凌海、营口、灯塔3座灌区4.9亿元)。截至目前,3座灌区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完成概算投资1.59亿元。

  2.中型灌区节水改造。2020年4月,水利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87号),下达我省2021-2022年中型灌区改造任务面积27万亩,项目控制总投资3.07亿元,实施海城西四、辽阳以及凡河3座灌区(全部位于辽河流域)节水改造。截至目前,3座灌区已完成概算投资2.46亿元。

  3.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重点在地下水超采、水资源短缺等地区,开展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二是2021年省财政厅安排省级资金8496万元,对2018年以前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损毁灌溉井和井房等设施进行修复,共修复灌溉井13579眼。三是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大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推进工作的通知》(辽水合〔2021〕29号),部署各地做好衔接,确保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优先安排在大中型灌区内实施,实现水源、输水、用水环节同步改造。2021年,全省共有21座大中型灌区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施任务面积43.16万亩。2022年,我省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21.75万亩,经初步统计,已在15个大中型灌区内落实任务面积41.07万亩。

  同时,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持续高位推动。我省正在编制《辽宁空间均衡水网规划》,通过“四干十脉”的供水网络格局,有效连接辽东、辽南、辽中北和辽西四个供水区,可互联互通和互为备用,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水网“集约高效、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目标。其中:辽中南地区通过扩大辽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大洼、盘山、营口等大中型灌区引水规模,适时推进建设大辽河营盘闸,利用北水润辽水量,结合调蓄水库建设,新增改善灌溉面积,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同时,通过葠窝、观音阁等水库联合调度,形成水库、河道、灌区联合供水的格局,保障辽河流域灌溉水量需求。

  二是全力做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督促指导东港、凌海、西四等7座大型灌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2022年全部建设任务;计划将4座大型灌区“十四五”剩余投资计划4.74亿元全部在2023年向国家申请下达,提前完成“十四五”建设任务。此外,已部署盘山、大洼等其余7座大型灌区开展实施方案、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可研报告审批,进一步夯实项目储备,向国家申请纳入“十四五”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实施计划。同时,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将协同推进大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提高灌区“田、土、水、路、林、电、技”等各方面能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将持续加强田间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强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我省本着“抓两头带中间”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农村供水“三个一批”工程建设,大力推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立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示范推动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维修养护财政扶持的长效机制,全面保障工程长效运行;逐步完成老旧供水管网、设施和水源更新置换,解决农村供水的“卡脖子”问题,加快补齐农村供水短板,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到2025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35%。

  我省将持续加大投资的力度,加快推动当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提升全省特别是辽河流域水稻种植水利工程的保障能力。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水利厅

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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