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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减少取用地下水,建设小型水利设施拦蓄雨洪资源的建议》(1150号)答复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3日   来源: 厅办公室

辽水督〔2022〕25号

李树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取用地下水,建设小型水利设施拦蓄雨洪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助力乡村振兴为基础、以破解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理,为全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2021年我省地表水源利用情况

  2021年全省总供水量128.9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76.67亿立方米,占59.4%,比上年增加3.1%;地下水源供水量46.48亿立方米,占36.1%,比上年减少3.2%;其他水源供水量5.83亿立方米,占4.5%,比上年增加0.1%。其中朝阳市2021年总供水量5.43亿立方米,地表水源供水量1.18亿立方米,占21.8%,比上年增加12.5%;地下水源供水量3.98亿立方米,占73.3%,比上年减少12.7%;其他水源供水量0.26亿立方米,占4.9%,比上年增加0.2%。截至2021年,我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2。通过多年持续努力,我省地表水利用率呈逐年增长趋势,农业节水能力显著提升,

  二、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2012年,我省启动建设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最后一公里”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理顺了乡镇水利服务站管理体制,加强了乡镇水利服务站场所、设施的建设。截至目前,省市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近13亿元,完成888处乡镇水利站的新建、改造任务,增加水利站库房建筑面积近36万平方米,配备技术服务车辆888辆,选聘了2368名乡镇水利服务站人员、9942名村级水管员,在对小型水利设施巡查检查、维护修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近年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小型农村水利项目“先建后补”实施情况

  2017年7月,经省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委联合印发《辽宁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先建后补”改革试点工作操作指南(试行)》(辽水合〔2017〕30号),正式启动小农水项目“先建后补”试点改革工作。通过下放小农水项目的组织发动及建设管理的主动权,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小农水项目建设和管护中的积极作用,规范了我省小型农村水利项目建设与管理。“十三五”期间,我省共投入各级资金24947.1万元(其中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18986万元)用于开展小农水项目“先建后补”,辐射带动受益群众自筹资金投入5961.1万元,占总投资的23.9%。项目覆盖全省12个市36个县(市、区),累计实施项目699个(其中朝阳市累计实施项目172个,省以上补助资金4138万元)。

  2.河槽雨洪试点建设情况

  2020年,省水利厅启动辽西干旱地区河槽雨洪暗蓄资源化利用试点工程建设及专题研究。选定在朝阳市喀左县实施试点工程建设,工程总投资3383.62万元。采取新建及改造地表拦水堰、河床内开挖坑塘等回补工程措施,增加试点工程范围储水容积约26万立方米,按多年平均蓄满8次考虑,每年能够增加雨洪拦蓄量208万立方米,有效改善试点工程区域水资源短缺现状。在实施试点工程建设的同时,组织开展《辽西干旱地区河槽雨洪暗蓄资源化利用》相关课题研究,总结经验,提升辽西干旱地区雨洪资源利用效率,为下一步在辽西干旱地区继续开展河槽雨洪资源推广利用提供技术保障。

  3.水土保持及荒漠化治理等情况

  2021年,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落实以工代赈方式的通知》,择优选择北票等5个县(市)组织开展水土保持以工代赈试点,涉及工程建设投资632万元,项目区当地参与务工115人,其中建档立卡112人。2019年以来,省林草局累计在朝阳地区投入草原保护与修复资金3.04亿元,实施朝阳地区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任务121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473万亩,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围栏管护 391万亩。2021年,农业农村厅利用省级财政资金8496万元,对2018年以前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损毁灌溉井和井房等设施进行修复,共修复灌溉井13579眼。同时,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0.1亿元,支持全省7.6万个取水口开展取用水情况及水资源费改税调查,夯实水资源平衡调配工作基础。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进行了认真研究,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雨洪资源利用效率。2022年,省水利厅已支持朝阳市省水利发展资金1865万元(占全省资金的22.7%),主要用于中型灌区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维修改造、灌溉试验站经费等;支持朝阳市中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1290万元(占全省资金的32.9%),主要用于凌源市青龙河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时,在辽西4市选取6个(其中朝阳市4个)县(市)推广实施河槽雨洪资源化利用项目,目前各地已完成初设报告审批,上报财政部审查立项。省农业农村厅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新打井,禁止地下水超采区新打井取用地下水。

  二是持续优化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2020年,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修订印发了《辽宁省小型农村水利项目“先建后补”操作指南》(辽水合〔2020〕9号),进一步优化了上报、审核及招投标等环节,加快了实施进度、降低了税费成本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自愿申请、自主建设、审计验收、审核补助、自主管理”的程序,使受益群众真正成为工程的建设者、受益者、所有者、管理者。同时,市、县两级农水、建管、质量监督部门及乡镇水利服务站将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并提供水利技术支撑,村级水管员和受益群众代表直接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积极推进水土保持以奖代补,科学开展荒山绿化。2022年,省水利厅将继续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工代赈试点工作,制定出台《辽宁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推进鱼鳞坑、竹节壕、石谷坊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开展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工作。推动建立水平梯田、侵蚀沟治理等水保工程措施的维护机制和经费保障,对发生自然损毁或超标准洪水损毁的水保工程纳入年度治理任务,及时进行修复和补充。2022年,全省计划开展造林绿化100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34万亩。省林草局在造林绿化、草原生态修复等方面,将继续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适地适树、宜草则草的原则,科学配置造林树种与模式,统筹落实黄渤海生态综合整治与修复、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朝阳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层层细化落实绿满辽宁工程中造林绿化、退化草原修复的指标任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水利厅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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