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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建设辽宁省村镇供水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议》(1282号)答复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3日   来源: 厅办公室

辽水督〔2022〕26号

尊敬的徐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辽宁省村镇供水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提出了中肯意见。现结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营商局(大数据局)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农村供水保障作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兜底性、基础性的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做出工作部署。我厅一直将农村供水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加以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新建改造农村供水工程3863处,改善了435万人的饮水状况,全省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全部解决,饮水型氟等水质超标问题得到有效改善。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农村供水工程22848处,覆盖受益人口1729万人,自来水普及率为82%。

  二、我省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情况

  按照水利部的工作部署,全省统一通过水利部农村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信息化管理。省市县各级均明确专人负责系统数据维护,定期按要求开展数据更新。通过信息系统,可对全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水质检测、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调度,并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数据参考,基本满足信息化行业管理要求。

  同时,全省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建设,“十三五”期间,选取了东港市、黑山县等地区作为信息化建设试点县,完成了县级自动监控系统和15个水厂的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成投资490万元,覆盖受益人口6.98万人。系统建成后实现了水位、流量、压力、消毒等主要指标的实时监测及信息传输功能,并可远程控制设备,有效提升了供水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了工程运行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与管理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依托大型供水网络开展“稳定水源”建设,并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规划实施规模化、标准化和更新改造“三个一批”工程建设,新建改造工程6417处,总受益人口844万人,到2025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将达到88%。同时,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工程有钱建、有人管、管的好,不断提升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和服务水平。

  2.建立省级农村供水信息系统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智慧水利建设是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最显著的标志。按照水利部提出的“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等信息化建设要求和部署,我厅将抓住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的契机,联合省营商局(大数据局)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水利部农村供水信息系统为基础,健全完善省级农村供水信息化管理平台,打通层级限制,加强国家、省、市、县及具体工程五级联动,实时调度,实现智慧水务的管理要求。

  3.全力推广信息化建设。

  今年,我厅制定了《辽宁省村镇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规程》,要求各地在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中,必须考虑自动化监控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以水源、水厂、管网、用户等重要供水环节为重点,对水量、水质、水压等关键供水参数和主要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等指标实行在线监测和远程控制,实现水厂的自动化运行。规模化供水工程要加强水量、水质、水压等关键参数在线监测和水泵机组、净化消毒等主要供水设施设备实时监控,对水源取水口、水厂大门、清水池人孔等关键部位实行视频安防监视,保障供水安全。

  4.探索农村供水智慧应用。

  我厅将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协助各地加强水费收缴系统和供水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推进供水水量、水质、水费收支、维修服务等信息公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条件的地区,要融合水文、水环境、气象等多源信息,加快推进数字孪生供水系统建设,打造与物理工程相连的智慧化应用平台,提升算力,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积极推进国家、省、市、县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应用,实现供水工程建设和数字化平台节点建设的协同发展,由点及线,逐步打造全省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一张网”,构建农村供水风险评估“一张图”。目前,沈阳、盘锦、丹东等部分地区已实现农村供水网上缴费,我厅将继续支持鼓励各地开展先行先试,组织技术支撑单位,优化农村供水数据算法,打造智慧供水样板。

  最后,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厅将再接再厉,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全力推进农村供水智慧化服务,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辽宁省水利厅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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