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省人大代表建议 > 详细

关于省人大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79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16日   来源:

  王艳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清河水库入库河流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第027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清河水库是全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加强清河水库周边河流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一、近年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做好清河水库周边河流整治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直相关部门以打好打赢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为统领,指导地方开展了一系列治理保护工作。一是省水利厅持续支持清河水库周边水利项目建设。2017至2019年累计安排省以上水利及移民资金8950万元,重点支持大清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小清河(货郎屯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斛米沟等小流域治理工程以及河湖划界、清“四乱”和退耕封育等工作。二是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大排查和专项执法行动,指导推进清河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清河区政府先后向一级保护区内9家违章建筑单位下达责令关闭决定书,其中宝莲寺按照原住民政策予以保留,其余8处违章建筑完成了断电工作。三是生态环境厅以辽宁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依托,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协同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和农业面源治理,力保清河水库水源地水质安全。2016年至今,铁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对清河水源水质进行一次监测,水源水质均符合国家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为支持铁岭市开展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2020年省重点安排省以上资金项目:一是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清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安全护栏网、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工程建设)。二是省级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118万元。三是省级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1403万元。后两笔资金可由铁岭市结合地区实际,统筹用于水源保护和河流污染治理。四是水利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334万元,实施杨木镇养马大屯村河道等治理工程。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指导铁岭市清河区做好“十四五”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支持的项目类型,谋划一批重点河道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项目。

  二是按照国家要求,指导清河区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和水库入库河流项目建设工作,持续做好清河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