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评的通知》要求,鞍山市水利局组成考核组,分别对海城市、岫岩县、台安县及千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2022年度质量管理措施、质量管理检查效果、质量监督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本次质量工作考核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主要参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评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考核完成后按照综合考核得分进行等级评定,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通过考核,鞍山市各县区考核等级均为A级。
下一步,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水利建设质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梳理本地区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政府监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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