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辽宁省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海城市水利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并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近日,水利局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共同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进行挂牌,接受监督。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是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的重要举措,既创新了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也扩宽了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的需要。监督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当好“监督员”“调查员”“宣传员”,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海城市水利局将定期与监督员和联系点沟通,征集监督员和联系点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海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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