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过后,随着气温升高,冰面已出现解冻现象,居民群众在冰面行走、嬉戏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鞍山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磋商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地区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河长作用,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人员集中的冰面区域安全巡视,提醒群众珍爱生命,切勿到危险水域进行行走、嬉戏等危险活动。进一步强化冰上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冬季冰上安全常识,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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