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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落实“河长+河道警长”机制开展联合巡查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来源: 鞍山市

  为进一步落实“河长+河道警长工作机制,深入贯彻省、市总河长令《关于全面强化河湖长制 加快实施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精神扎实落实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盗采超采砂石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近日,鞍山市河长办、市河道警长办海城市开展“河湖长+警长”联合巡查活动。

  在巡河过程中,重点查看河道是否存在“四乱”、垃圾乱倒、非采砂等现象,对当前水资源保护、日常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对如何加强河长和警长联动协作机制进行深入交流。

  在小女儿寨河马风镇段,巡察组和当地群众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问询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收运处置情况,察看沿水域岸线是否存在“四乱”问题。针对巡查发现的5处岸线垃圾及水面漂浮垃圾问题,立即交办属地立行立改。同时,组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和临河垂钓人员进行宣传,呼吁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参与河道环境治理。

  巡察组强调,要切实将“河长+河道警长”机制落到实处,强化协同配合、并肩作战,实现信息共享、对策共商。身处基层一线的同志要及时发现、记录、解决河湖库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采砂、捕捞等涉河湖库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大河湖库管理保护力度,在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上贡献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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