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水事详细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地方水事 > 朝阳

朝阳市水务局全力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来源: 朝阳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推动“十四五”时期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辽水建管〔2022〕106号)文件要求,朝阳市水务局全力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一是提升监管能力。根据朝阳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体系现状,进一步完善监督机构,支持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合署办公等方式,创新质量监督工作模式,确保质量监督机构独立、高效开展工作。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的智慧化、信息化。组建市级稽查专家库,针对市本级和每个县市区开展至少2个项目的稽查。对水利部、水利厅和市级监督检查、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形成行业监管‘闭环’。大力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级参建单位参加水利厅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二是推进工程验收。梳理已完工未验收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明确验收推进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项督办。加强竣工验收技术指导和沟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升大中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率。

  三是资金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工程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支付率。通过加大资金支付督查检查力度,纳入严重政务失信名单等方式,对资金支付问题严重地区予以相应惩戒,提高工程资金支付。

  四是整治市场秩序。全面加强信用监管,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引导鼓励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信用惩戒,净化市场环境。持续加强招标投标监管,推进全市水利行业电子招标投标,组织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检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