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要求和东港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东港市水利局组织召开河道垃圾督导检查工作调度会议,会议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责任落实,成立由东港市水利局局长为组长的两个检查小组,要求两组之间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其中:东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督导全市范围河道水面垃圾工作;东港市水资源服务中心督导全市范围渠道、水库水面垃圾工作。
4月14日-15日,东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共检查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12个,发现问题31处,按照属地政府负责河道水面垃圾清理工作的原则,东港市水利局已经将发现问题转交到属地政府,并要求属地政府限期进行清理整改。东港市水资源服务中心共检查灌溉渠道55条,发现问题渠道40条,已组织工作人员全部清理完毕,共清理垃圾225立方米。
下一步,东港市水利局将在强化河长制督导检查跟踪整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水利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属地做好河道库区沟渠等环境卫生清理,确保东港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成效。
![]() |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