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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水务局制定《生产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应开展的水土保持工作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来源: 大连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效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近日,大连市水务局制定了《生产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应开展的水土保持工作事项》(以下简称《工作事项》)清单。

  《工作事项》系统梳理了生产建设单位在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后依法依规需要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组织管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格规范设计、履行方案变更手续、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加强水土保持施工管理、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信用监管、法律责任和责任追究等十四个方面的内容。

  《工作事项》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了现阶段水土保持“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具体要求,有利于推动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全流程、成体系,为推进新时期大连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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