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和《2022年庄河市河(库)长制工作任务书目标分解落实方案》要求,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近日,庄河市河长办组织庄河海事处、庄河市水务局、庄河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对冰峪沟风景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内河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防污染证书文书及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现场情况、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运行工作情况。通过利用船只到水面察看、检查内业等方式对景区码头、水域岸线及游客活动区等重要场所进行了检查,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景区管理人员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庄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了港口、船舶经营者污染防控意识,为加大河库执法监管力度、顺利完成本年度河长制各项工作目标、维护河库健康生命目标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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