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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9家单位和4个小区荣获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称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9日   来源: 大连市

  为加强城市节水工作,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持续推进节水创建工作,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辽宁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考评工作。大连蒂业技凯瓦轴工业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和中山区东港街道港兴社区等4个小区荣获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称号。

  大连市自2002年被授予全国首批“国家节水型城市”以来,持续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已累计创建省、市两级节水型企业(单位)194家,节水型小区(社区)104家,节水型公共机构81家。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获得“节水型高校”称号。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申报与考评办法(试行)>和<辽宁省节水型企业(单位)标准(试行)><辽宁省节水型小区(社区)标准(试行)>的通知》(辽住建〔2020〕6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节水管理整体水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适应城市节水发展新形势,规范节水载体申报与考评管理,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示范引领作用,大连市组织修订了《大连市节水载体申报与考评办法(试行)》和《大连市节水载体考评标准(试行)》,组织做好节水载体的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建设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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