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大连市水务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大连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方案》明确了专项执法的行动目标、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成立了大连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专班,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协调解决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区市县(先导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水利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导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加大河湖水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保障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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