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发布《关于持续推进河湖垃圾常态化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部门加强河湖垃圾清理工作,以保护河湖水质和生态环境。在此背景下,甘井子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响应,持续开展河库垃圾排查清理及检查督导工作。
12月1日,甘井子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一次河库垃圾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沙岗子河金虹西路南侧河道存在居民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对此,甘井子区农业农村局立即行动,要求属地街道进行整改,以保障河湖环境质量。目前属地已完成整改。
此次检查是甘井子区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河湖垃圾常态化清理工作的一部分。通过定期开展检查、清理和督导工作,保护河湖生态环境,保障群众的生活质量。
接下来,甘井子区农业农村局还将继续加强对河道垃圾的监管力度,其实保障生态环境的安全的稳定。同时,还将积极开展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河道两岸居民对河道保护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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