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辽宁省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全面掌握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情况,5月15日-16日,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水利厅调研组在大连市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调研,先后在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水务集团召开座谈会,就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大连市汇报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辽宁省人民政府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建议。调研组对大连市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意见。会议强调,通过实施水资源税改革,优化税制,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水资源税制度,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更好地引导和鼓励节约利用水资源,有效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下一步,大连市将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结合实际落实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和路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水资源税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市水务局、大连市水务集团及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瓦房店市水务局、庄河市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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