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部署要求,大连市水务局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围绕职能工作提出四方面20条具体措施,旨在全面优化水务领域营商环境,为大连市加快建设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赋能新时代“两先区”和“三个中心”高质量发展提质升级提供坚实的水务支撑。
一是聚焦制度保障,营造稳定公平政策法治环境。在优化制度与政策环境方面,通过建立“涉企诉求协调会”机制,高效解决企业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政策制定闭环,提升政策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从源头上破除制度性障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聚焦效能提升,完善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举措。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推出系列便民利企实招。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动全市标准统一;大力推行“全程网办”“立等可取”,扩大告知承诺、容缺办理范围;特别针对取水许可延续等高频事项,提高非现场核查比例,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同时,创新推出专家评审开放日、“水顾问”专属服务等举措,变“被动审批”为“主动靠前服务”。
三是聚焦审慎包容,探索创新水务监管模式。为体现执法温度,进一步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对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制定“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践行柔性执法理念。推动“执法+服务+指导”融合,在检查中提供技术帮扶,并开展精准普法,引导企业从“被动接受监管”转向“主动合规经营”。
四是聚焦主动作为,强化靠前服务与组织保障。通过主动获取项目立项信息,对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进行前置提醒和指导,有效防范“未批先建”行为。在干部激励方面,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深化“党建+营商环境”融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振服务发展的精气神。
此次提出的二十条举措,是大连市水务局深化改革、服务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下一步,全局将提高政治站位,紧盯企业满意“第一标准”,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惠企利民,为大连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贡献水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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