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省水利厅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宾馆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清原县南小卜村8号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江河中心)、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抚顺市水务局、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清原满族自治县发改局、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清原县南山城镇政府等单位组成。
验收委员会现场检查了工程建设情况,与会专家听取了清原县南小卜村8号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的相关汇报,查阅了有关工程建设资料,经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意见。
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清原县南小卜村8号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部完成初步设计批准的建设内容,没有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问题,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通过决算评审;历次验收无遗留问题,已通过部分(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阶段验收和档案、水保专项验收;工程初期运行正常,经济效益和防洪效益明显,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抚顺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辽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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