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加强水库等水利设施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库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抚顺市水文局受水利厅委托对清原县范围内的52座中小型水库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水库存在公示牌责任人更换不及时;没有特征水位或特征水位不清楚;个别库区有违建、养殖、种植痕迹;溢洪道有人为设置障碍、拦鱼网等影响安全的隐患存在。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责成县水务局督促水库所在辖区乡镇政府立即整改,并就整改情况及时跟进,为下一步清原县防汛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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