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辽宁省抚顺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考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聚焦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强化“三位一体”考评机制,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有能有效,抚顺县于12月上旬完成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考评工作。
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各牵头部门对照《抚顺县2023年河湖长制考评实施细则》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采用日常监督检查及重点抽查、现场勘验等形式,对所辖8个乡镇政府、48名乡镇级河长、7个成员单位本年度河长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同时,为充分调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评分最高的石文镇、后安镇、救兵镇、汤图乡4个乡镇,给予一定激励。
![]() |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