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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对辖区内7座“整改类”小水电站完成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来源: 抚顺市水务局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宾满族自治县分局6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对辖区内7座“整改类”小水电站陆续开展清理整改验收工作,截至目前,新宾满族自治县7座电站全部通过验收。

  联合验收工作组逐站深入厂区、大坝、生态流量监测点等涉及到清理整改的区域,通过现场查看设施、比对整改前照片、询问操作人员等方式,验证整改措施落地实效。对照验收标准,仔细核查整改台账、检测报告、制度文件等资料,确保整改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印证,做到“验收有依据”。

  经联合验收组综合评定,辖区内7座“整改类”小水电站均已完成“一站一策”明确的各项整改任务,生态流量保障到位,安全隐患全面清零,审批手续及管理制度完善,符合验收标准,全部验收合格。

  下一步,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常态化巡查机制绿色升级引导机制深化后续监管促进小水电安全、绿色、集约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优化能源结构、服务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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