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清原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和抚顺市水务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建工作部署,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坚持科学规划、认真组织、严格监管、强化验收四大机制,做到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工作职责三到位,充分发动全县干部群众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为全市农田基本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7月,清原县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2019-2021年度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这已是清原县第三次荣获此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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