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提出的整改要求,3月3日,阜新市水利局召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各县区水利部门2022年度“证照分离”信息认领反馈情况,对“证”与“照”分离及改革相关工作进行培训,部署推进今年“证照分离”改革信息认领及事中事后监督工作,市水利局副局长张长青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水利相关部门要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持之以恒做好“证照分离”信息认领反馈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打牢队伍基础。
会议要求,要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夯实监管数据基础。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是“证照分离”改革重要的基础保障,要及时收取利用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及时从“互联网+监管”系统下载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并纳入监管范围。对需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企业,许可实施部门从企业领取营业执照起就要负起监管职责,及时推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许可实施部门要将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产生的全部信息及时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将产生的信息推送至信息共享平台。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水利部门要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理清本部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台账,对照梳理的本系统市县两级的审批事项清单,逐项明确具体的标准和措施,制定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阜新市水利局、两县五区分管局长以及审批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
![]() |